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租房查到名下有房是否被退回,需视情况而定:如果说个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即便被查到名下有房子,只要人均面积在当地申请公租房的最低标准以内,那么是符合申请条件的;而个人名下的房产面积超过当地规定的标准,那么个人的公租房申请材料将会被退回,不给予批准。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到名下的房产能查到;征信查询是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房产是房管局查询。房子做了公证给别人,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能查到房产。但是这些信息是被保护的,一般人不能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规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2种观点: 房屋公证后,房子依然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是不会影响房屋产权的,即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证明的是合同,并不是房子,公证作用是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房屋公证具体方式如下: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1种观点: 房产局能查到公证书吗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3种观点: 如何能查找到房产公证书?通过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本人前往公证处进行查询.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申请执行。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这样说理解吗?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可以协商公证,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过的法律效力高于未公证的,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单位房子如果在房管局备案了,可通过合同备案号和证件号码,在房管局提供的合同备案网站查询得到相关信息。2、如果单位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是无法在房管所查询得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双方可以协商公证,办理公证当事人须向公证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公证处审核审批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过的法律效力高于未公证的,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到名下的房产能查到;征信查询是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房产是房管局查询。房子做了公证给别人,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能查到房产。但是这些信息是被保护的,一般人不能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规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到名下的房产能查到;征信查询是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房产是房管局查询。房子做了公证给别人,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能查到房产。但是这些信息是被保护的,一般人不能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规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公证到名下的房产能查到;征信查询是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查询,房产是房管局查询。房子做了公证给别人,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管局能查到房产。但是这些信息是被保护的,一般人不能检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第一千零三十条 民事主体与征信机构等信用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关系,适用本编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和其他法律、行规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2种观点: 房屋公证后,房子依然属于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公证是不会影响房屋产权的,即房屋产权是不会发生转移的。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公证证明的是合同,并不是房子,公证作用是在于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房屋公证具体方式如下: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身份证件、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2、进行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进行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部门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4、出具公证书。公证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属于原产权人。公证不等于产权过户,我国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未变更登记,不受保护。房子公证了没过户是没有法律效应,公证只是对这个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二百零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会。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第二十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1种观点: 如何能查找到房产公证书??通过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本人前往公证处进行查询.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申请执行。房产公证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房产买卖合同公证、房产租赁合同、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商品房预售合同公证、房产继承公证、房产赠与公证、房产侵害协议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房产属于不动产,根据《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房产公证一般应当由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公证由司法部批准的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管辖;涉港澳台房产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司法厅(局)指定的公证处管辖。这样说理解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 合同(二) 继承(三) 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 财产分割(五) 招标投标、拍卖(六) 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 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 公司章程(九) 保全证据(十)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3种观点: 房产局能查到公证书吗一般不可以。需要公证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持有身份证、查询申请到原办理公证处申请查询,最好能提供公证书编号。1、关于查阅房产公证书的问题:一般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去查找。而不是你父亲的户籍或住所地,但是赠与这个事情的管辖不一定的,到底在哪里,你需要多尝试;2、公证处是否给你查阅的问题:很明显,你不是该公证书的当事人,假如确实存在这么一份公证书的话,公证处不会给你查阅的。但是如果你能证明并使公证处确信你是该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