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如果说男方婚内出轨,与第三者以夫妻关系同居,那这种情况,即使不用生下孩子也构成重婚罪,女方可以通过向起诉维权; 2.如果仅仅是男方一夜情与第三者生下孩子,这种情形不属于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对于一方出轨并且与第三者生了孩子的情况需要看一方是否犯法是否与第三者进行了婚姻登记,如果登记了就犯重婚罪,这就相当于触犯了刑法,如果没有登记仅是与对方生了孩子就只是出轨,受到损害的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如果男女双方为军婚,一方与他人生了孩子,两人都属于破坏军婚。将会受到刑事处分。一、没有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是否能起诉重婚罪没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可以起诉重婚罪,只是不一会判处重婚罪。重婚的认定形式分为两种:有配偶一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有配偶一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没离婚,和别人生了孩子,如果没有达到重婚的认定形式不认定为重婚。二、军婚出轨的法律后果这个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军人一方出轨,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起诉到,符合判决离婚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军人配偶一方的出轨,则第三都涉嫌“破坏军婚罪”。1、破坏军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的主观要件: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破坏军婚罪构成的主观要件,不能按破坏军婚罪处理。但是对他们的非法同居关系或婚姻关系,应依法予以解除。2、破坏军婚罪的处罚犯破坏军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军婚出轨,如果是军人一方的话就是出现最大错误,那么对于军嫂来说的话就可以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这样就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要求其进行离婚,如果是军嫂一方出现出轨,第三者则被触犯破坏军婚罪,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