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首先,确定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即具体的行政行为、行政合同,是否合理、合法。自知道该行政行为起的六十日内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本级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复议机关做好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等重要信息的记录。此外,若已受理的,则不可再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提出行政复议,应当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从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天起60天之内,都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 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县级以上地方部门的行政复议机关上一级主管部门2、省级以下地方各级的复议机关上一级地方3、部门或者省级的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政复议申请书寄到哪里取决于行政复议对象。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寄到该部门的本级或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寄到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对地方各级提起行政复议的,寄到上一级地方;如果对省、自治区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寄到该派出机关;如果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提起行政复议的,寄到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三条 对地方各级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第十四条 对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申请裁决,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给上级部门。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2种观点: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1、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程序:(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二、行政复议需要哪些资料行政复议需要下列材料:1、复议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行政复议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还应提交律师所函、律师证复印件;5、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给上级部门。如果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