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米科技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区长哪个实权大?

区长哪个实权大?

来源:提米科技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和区长的区别是职责不同:区委主要负责参与区委集体领导,主持区委全面工作,领导区委常委会工作;区长主要负责签署发布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外订立合同,签署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以及人事任免等文件。区委的具体职责是:1、审定签发以区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其他重要公文;2、主持对区委全委会、常委会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决定表决方式;3、组织实施和落实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辖市的区委是正厅级,单列市的区委是副厅级,地级市的区委是正处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是党的职务,区长是行政职务,理论上没有冲突; 中国施行民主集中制,两个人都只有一票; 但多是党小组组长,在党内讨论时,略高于区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和区长的区别是职责不同:区委主要负责参与区委集体领导,主持区委全面工作,领导区委常委会工作;区长主要负责签署发布的决定、命令、规范性文件以及对外订立合同,签署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以及人事任免等文件。区委的具体职责是:1、审定签发以区委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其他重要公文;2、主持对区委全委会、常委会需要表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并决定表决方式;3、组织实施和落实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决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辖市的区委是正厅级,单列市的区委是副厅级,地级市的区委是正处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是党的职务,区长是行政职务,理论上没有冲突; 中国施行民主集中制,两个人都只有一票; 但多是党小组组长,在党内讨论时,略高于区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属于一把手,区长属于行政一把手,论级别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平级,当然因为我们国家的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所以从权利角度应该是区委大,属于决策层,而属于管理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辖市的区委是正厅级,单列市的区委是副厅级,地级市的区委是正处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属于的重要职位,区长属于行政重要职位,论级别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平级,当然因为我们国家的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所以从权利角度应该是区委大,属于决策层,而属于管理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属于一把手,区长属于行政一把手,论级别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平级,当然因为我们国家的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所以从权利角度应该是区委大,属于决策层,而属于管理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辖市的区委是正厅级,单列市的区委是副厅级,地级市的区委是正处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属于的重要职位,区长属于行政重要职位,论级别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平级,当然因为我们国家的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所以从权利角度应该是区委大,属于决策层,而属于管理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属于一把手,区长属于行政一把手,论级别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平级,当然因为我们国家的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所以从权利角度应该是区委大,属于决策层,而属于管理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直辖市的区委是正厅级,单列市的区委是副厅级,地级市的区委是正处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区委属于的重要职位,区长属于行政重要职位,论级别一般情况下应该是平级,当然因为我们国家的是在党的领导下的,所以从权利角度应该是区委大,属于决策层,而属于管理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个市的和区长级别差不多,他们的权利都大,他们的分工不同,区长主要是行政,则是负责本局的事务,他们的权利再大,也是人民赋予的,要为人民谋福利,否则就会失去手中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国党党章》 第二条 中国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中国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主义奋斗终身。中国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位比高,因为属于党政职位,党领导一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3种观点: 副省级城市的区长是厅局级副职领导干部。正常而言,各单位机构的行政级别顺序是:正国级-副国级-正省部级-副省部级-正地厅级/正厅局级-副地厅级/副厅局级-正县处级-副县处级-正乡科级-副乡科级-科员级。习惯上称呼一般中间两个字只会用一个字。那么对于普通的各级区划和单位,省以下乡镇以上的级别和对应的职务一般会是:(省的正副领导)正部级-副部级。(地市或省直机关的正副领导)正厅级-副厅级。(县区或市直机关的正副领导)正处级-副处级。(乡镇或区直机关的正副领导)正科级-副科级。直辖市和省是平级的,但其下的区划略有差别:因为缺少普通的地级(直辖市直接管辖区县),那么直辖市市辖区被提高到了普通地级市的级别。同时,直辖市内可能更倾向用“局级”替代称呼“厅级”:(直辖市的正副领导)正部级-副部级。(区或市直机关的正副领导)正厅级(正局级)-副厅级(副局级)。(区直机关的正副领导)正处级-副处级。然则副省级城市打破了这些规律:它比直辖市低半级,但比其它普通地级市高半级。这一规律会传导到副省级市的市直机关和下属区,它们的正领导同样比直辖市下的对应单位低半级,但比普通地级市下的对应单位高半级。但是这一规律并不是照样传递下去:副省级市下的区下的机关或者事处(乡镇),通常名义上参照直辖市设置,比普通地级市下的对应单位高一整级!这个变化具体是这样实现的:副省级城市在副厅级(“正局级”)之下、正处级之上,插入了一个特殊的“副局级正处”,或者叫“副局(正处)级”,或者叫“正处(副局)级”,或者就简单称为“副局级”。于是就变成了这样:(副省级市上依然有省,不过副省级市的正领导基本同时也会是所在省的副领导)(副省级市的正副领导)副部级(“正市级”)-正厅级(“副市级”)(区或市直机关的正副领导)副厅级(“正局级”)-副局级正处(“副局级”)(区直机关的正副领导)正处级-副处级总之,副省级城市也采用“局”的称呼,但和省级直辖市的“局”存在差异,并不能和“厅”对应上:直辖市的“正局级”“副局级”和正厅级、副厅级分别等价;而副省级城市的“正局级”对应的是副厅级,“副局级”本该是正处级但实际上是内部从正处级里划分创造出来的一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