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彦古出生地:延安(今属陕西)。所处时代:宋代。去世时间:1192年。主要作品:《浣溪沙》《绍兴士人》《题大智院明月巢》《题鸣山祠》《浣溪沙·一缕金香永夜清》等。
关于韩彦古的详细内容,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进行介绍:
一、韩彦古的诗词 点此查看韩彦古的详细内容
《绍兴士人》、《题鸣山祠》、《题大智院明月巢》、《浣溪沙》、《浣溪沙·一缕金香永夜清》。
二、韩彦古 - 词人作品
浣溪沙一缕金香永夜清。残编未掩古琴横。绣衾寒拥宝缸明。坐听竹风敲石磴,旋倾花水漱春酲。落梅和雨打帘声。卷01绍兴士人绍兴士人,高宗绍兴末曾题诗鸣山祠。事见《贵溪县志》卷一。题大智院明月巢清风去无尘,白云来无心。一笑玉溪上,落花流水深。题鸣山祠自系牛昌隐,威风震海寰。待吾谋用日,同共扫完颜。安重荣【原文】安重荣虽武人而习吏事。初为成德节度,有夫妇讼其子不孝者。重荣拔剑,授其父使自杀之。其父泣不忍,其母从旁诟夫面,夺剑而逐其子,问之,乃继母也。重荣为叱其母出,而从后射杀之。韩彦古,字子师,延安人,蕲王世忠之子。知平江府,有士族之母,讼其夫前妻子者,以衣寇扶掖而来,乃其嫡子也。彦古曰:“事体颇重,当略惩戒之。”母曰:“业已论诉,愿明公据法加罪。”彦古曰:“若然,必送狱而后明,汝年老,必不能理对,姑留扶掖之子,就狱与证,徐议所决。”母良久云:“乞文状归家,俟其不悛,即再告理。”由是不敢复至。【译文】后晋时安重荣虽然是武人,但熟习文治的事,曾经任成德节度使。有一对夫妇控告自己的儿子不孝,安重荣拔剑交给父亲,叫他杀自己儿子,父亲哭着不忍心下手,而母亲却在旁边责骂丈夫,并且抢下剑来追赶儿子。问明原因,乃是继母,安重荣因而勒令母亲出去,而从后面杀了她。宋朝人韩彦古(字子师,名将韩世忠之子)出知平江府时,有一位士族的母亲前来控告她丈夫前妻的儿子,当时有一位士绅搀扶着她,原来是她的亲生子。韩彦古道:“这件官司兹事体大,本官认为将令郎略加惩戒就好了。”妇人道:“民妇已经告到官府了,但愿大人依罪。”韩彦古道:“若是如此,就必须进行一段漫长且繁复的审讯过程,你年纪已老,有可能就所有细节一一分辩吗.我看暂且将你的亲生儿子关入狱中慢慢查证,再考虑如何处置比较好。”妇人想了良久,说:“民妇请求将诉状暂且撤回,他如果仍不悔改,便可告请乡里公断。”于是,那名妇人再也不敢前来告状了。
三、韩彦古 - 词人简介
将作监丞。乾道二年(1166),知严州,与宫观。三年(1167),知泰州,未赴罢。六年(1170),考功员外郎兼权大理少卿。七年(1171),权知临安府。八年(1172),右司员外郎兼权弄部侍郎,除秘阁修撰知台州。淳熙二年(1175),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落职放罢。四年(1177),户部侍郎。五年(1178),户部尚书,送临江军居住。七年(1180),与在外宫观。九年(1182),新差知隆兴府再任宫观。绍熙三年(1192)卒。